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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公告

发布:2023-03-2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6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公告

    为满足新昌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23年我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6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9:00-12:00。

    2.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3.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5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附件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或学籍证明原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6.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经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同意后,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证明的,均视作放弃。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自行放弃或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职业发展与待遇

    1.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其他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卫健系统招聘人员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分别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见《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附件1)。

    七、其他

    1.经招聘进入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教体系统校医岗位报考人员要求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5.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招聘工作不能如期举行的,将在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官网消息。

    6.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新昌县卫健局人事科0575-86023375。

    附件1: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报名表.xls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xc.gov.cn/art/2023/3/17/art_1229398687_4012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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