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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慈溪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发布:2022-01-1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宁波慈溪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20日,报名地点:慈溪市民政局阳光民政大厅,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6人,具体岗位、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22年1月1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慈溪市民政局阳光民政大厅(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98号),联系电话:6301666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一寸免冠照2张;(6)报考“社会工作服务”岗位者如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7)报考“驾驶员”岗位者另须携带C1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可通过“浙里办”平台查询)。

  4、注意事项: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4)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予以公布。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各岗位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进行面试1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市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63016665。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和待遇,按照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

  3、本公告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计划表

  慈溪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xhr.com/news/15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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