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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市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公告

发布:2019-11-13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杭州市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公告已公布,招引事业人员51人,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为杭州国际博览中心1D展厅;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报名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浙江省卫生人才现场招聘会:报名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医疗事业发展,结合医院编制和需求计划等,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卫技人才,本次受聘人员纳入卫生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并享受相应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计划招引事业人员51人。招引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2020年桐庐县医疗单位人才引进计划及条件》(附件5)。每场招引单位、岗位、人数以招聘会现场公布为准。

  二、招引对象

  (一)普通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普通高校医学类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医学类非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全日制专升本毕业生,限报紧缺专业岗位,紧缺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卫技人才。

  三、招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4年11月8日至2001年11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1月8日至2001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

  四、招引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结合各大医学院校的双选会进行,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卫生人才可自行参加。

  1.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为杭州国际博览中心1D展厅;

  2.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报名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3.浙江省卫生人才现场招聘会:报名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其他场次信息另行通知。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择优选聘。考核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量化评分占总分值的70%,面谈评分占总分值的30%(考核总分=量化评分70%+面谈评分30%)。考核总分相同的,以量化评分高的排名在前。

  1.量化评分。根据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期间表现情况,按《2020年桐庐县卫生人才引进量化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量化考核。考生须按评分标准提前自评,并准备加分项目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面谈。面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谈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现场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

  (三)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五、引进政策

  (一)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待遇政策。引进省级名(中)医、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给予每年15万元的政府特殊津贴,并享受一次性80万元的安家补助;引进县外三甲医院正高级职称业务骨干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的安家补助;引进县外三甲医院副高级职称业务骨干的,给予一次性40万元的安家补助;引进县外三甲医院中级职称、三乙医院正高级职称业务骨干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安家补助;引进岗位需要其他副高以上职称的卫生人才,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安家补助分四年发放,首次拨付40%,后期分三年每年按照20%的比例拨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政策的,需签订8年期服务合同。

  引进以上卫生人才,不受年度引进计划限制。经县人社局批准后,首次入岗按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且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二)医学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其中本科系“211工程”院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的安家补助;其他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给予6万元的安家补助;其他第一批录取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给予3万元的安家补助。“四证合一”(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执业资格证)人员另享受一次性补贴2万元。县卫健局也可根据各医院岗位需要和人才招引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安家补助标准,安家补助分三年发放。

  安家补助(或购房补助)与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就高不重复享受。

  (三)有意到我县医疗单位工作的医疗特殊人才可直接与招引单位洽谈,落实更优惠的引才政策。

  六、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引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三)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四)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五)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w.net.cn/)公布。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前提供有关证明。

  (七)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政策咨询电话:0571-58500921。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桐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64621400。

  附件:1.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清单

  2.2020年桐庐县医学类紧缺专业目录

  3.2020年桐庐县医疗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4.2020年桐庐县卫生人才引进量化评分表

  5.2020年桐庐县医疗单位人才引进计划及条件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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