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工简章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8月,是经营区内公交、城乡公交的国有独资企业。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日制公交大客驾驶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交大客驾驶员 20名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从事大客驾驶工种3年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初中以上;
2.大客驾驶员须持A证且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近3年内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在3次以下;
3、身体健康,热爱并有意从事汽车驾驶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随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地点:百官街道汽车东站三楼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2113398,0575-82923688;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2.考试及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足1:2比例,视情核减招考计划数。
体检。按招聘计划数在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
根据总分和体检结论,确定拟录用名单,分别在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公司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相关待遇
人员一经批准录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招工简章未尽事项,由绍兴市上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交大客驾驶员 20名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从事大客驾驶工种3年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初中以上;
2.大客驾驶员须持A证且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近3年内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在3次以下;
3、身体健康,热爱并有意从事汽车驾驶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随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地点:百官街道汽车东站三楼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2113398,0575-82923688;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2.考试及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足1:2比例,视情核减招考计划数。
体检。按招聘计划数在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
根据总分和体检结论,确定拟录用名单,分别在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公司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相关待遇
人员一经批准录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招工简章未尽事项,由绍兴市上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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