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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发布:2013-05-3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宁波市北仑区位于我国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南翼,是中国最早的沿海开放区域之一。为推进北仑区域的深度开发开放,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人才保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招聘指标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1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二、应聘条件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资格条件;
(四)户籍以2011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要求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研究生学历者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八)北仑区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应聘须征得区教育局同意;
(九)工作时间计算到2011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起止时间:2011年4月20日9时-2011年4月26日17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2011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4月27日0时--2011年5月3日24时。
招录机关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5月4日9时--5月5日12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当天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5日17时。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5月18日9时--5月20日17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定于5月21日(其中展陈设计岗位的笔试时间另行安排),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一门。涉外经济管理、海外招商1、海外招商2、招商引资、金融管理、行政执法、法律及行政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其中一个指标按1:6的比例,两个指标按1:5的比例,三个及以上指标按1:4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北仑人才网(www.blrc.com.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北仑人才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谈、面试通知》。
(七)面谈
面谈时间:详见《面谈、面试通知》。
面谈对象:入围面试人员。
面谈主要采取座谈的形式,面谈不计分。
(八)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详见《面谈、面试通知》。
(九)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十)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十一)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被录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单位相应专技职数限额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聘任。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4月20日--4月26日期间内报名;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四)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北仑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仑人才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七)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仑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780591;监督电话:0574-86780345;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574-87134959。
 2011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xls
 
 
宁波市北仑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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