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23年浙江省考从报名到录用要闯多少关?

发布:2022-09-19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复习已经开始,很多同学都开始积极准备起来了,那招录流程是什么?很多初次报考的同学都不清楚。为帮助大家了解浙江省考,本文,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将为同学们重点介绍省考招录流程:

    浙江省考主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公告发布——职位查询——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以下是招录流程介绍:

    1.公告发布

    2022年浙江省考公告2021年11月1日发布,2023年浙江省考公告预计2022年11月发布,每年浙江各市都会单独发布公告,公告中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等会进行详细说明。虽然每年公告内容差别不大,但考生最好仔细阅读公告,以了解最新变化。

    2.职位查询

    和公告一样,职位表也是省直和各市单独发布,这样方便同学们快速查到自己想要报考的职位表。

    3.网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需要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选择职位报名。

    报名的基本流程为:考生注册—>上传照片—>选择考试-->查看考试文件-->填写报考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网上缴费—>报名完成。

    省考报名一般持续5-7天时间。注意:1.个人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作假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2.个人信息如果不符合职位要求,是不能通过审核的,但是可以改报其它符合的职位。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的必备物品,在笔试前一周准考证打印入口就会开通,考生要及时打印,也可以多打印几份。打印准考证后准时参加笔试。

    5.笔试

    浙江省考笔试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进行: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洋渔业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6.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一般20余天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就会发布,考生可以查询笔试成绩。查看自己是否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就要准备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7.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提醒大家:面试难度较大,同学们要提前准备。

    8.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设区市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市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9.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想了解更多2023年国考、省考资讯吗?

    想了解每天事业编公告吗?

    \
 
\
扫码关注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