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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21-08-3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9月3日,报名地点:绍兴市曲屯路368号附楼海智汇中区326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形式)执法辅助人员5名(执勤类),根据《绍兴市司法局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限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1年8月27日至2003年8月26日期间出生),专业不限。

  3.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5米及以上。

  4.部队退役士兵可放宽学历为高中,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为浙江省户籍人员。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吸毒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9月3日8:30-11:00,14:00-16:30。

  2.地点:绍兴市曲屯路368号附楼海智汇中区326室。

  3.资格审核: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相关内容以及《禁毒法》、《戒毒条例》、《司法部127号令》等法律法规。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形式分成若干面试组进行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视情况进行递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为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期一般为3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不合格人员,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待遇、管理

  1、用工形式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内根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待遇按照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年收入6.5万(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考试。

  本公告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209077、88625783

  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sx.sxrc.com.cn/sxrcw/webPage/page/informationDetail.html?id=b6bb8a46-9718-494a-9acd-dcead76368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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