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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宁波大学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发布:2021-07-14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浙江宁波大学事业编制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9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2日9时—2021年7月26日16时,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学院/部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九级

学科秘书

1

负责学院学科平台管理等工作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人文社科处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人文社科项目科研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等工作

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分析测试中心

专技十二级

项目管理

1

负责科创中心楼群深化设计、土建工程、装修设计相关业务管理等工作

建筑学、设计学或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计财处

专技十二级

财务管理

2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

本科期间专业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工处

专技十二级

辅导员(女)

3

负责留学生综合管理与服务等工作,需入住女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中共正式党员,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留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有2年及以上出国留学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工处

专技十二级

辅导员

1

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需入住梅山校区辅导员寝室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学生干部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任职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注:1.中共党员、中共正式党员和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2.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 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报考条件相近时,以所学课程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宁波人才网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 7月22日9时—2021年7月26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27日9时—2021年7月30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至8月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8月3日9时—2021年8月4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其他

  若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单位职员岗、学工部辅导员和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岗位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查看面试结果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人事处(风华路818号)

  咨询电话:0574-87600288

  宁波大学

  2021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7/13/art_1229114380_3752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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