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21年丽水龙泉市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发布:2021-06-1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丽水龙泉市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3人,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龙泉市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市2021年计划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13名(其中小学全科教师5名、中学紧缺学科教师8名),为切实做好定向招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龙泉市户籍,立志为龙泉市教育事业服务,并愿与龙泉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21年龙泉市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招聘)录用原则和程序

  1.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招生(招聘)。

  2.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须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并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定向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培养)院校,招生(培养)院校将考生名单发送至龙泉市教育局。

  3.龙泉市教育局根据招生(培养)院校提供的名单(要求高考体检合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生面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龙泉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定向培养对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培养)院校。

  4.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由招生(培养)院校抄送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浙江师范大学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培养对象,在校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市财政将按每人4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经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培养对象,在校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市财政将按每人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定向培养生本人先自行支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完成岗前培训、正式到岗服务后,由市教育局分两学年(每一学年各50%)补助到位,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经丽水学院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培养对象,不享受该项补助政策。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与待遇

  凡报考定向委培并被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培养的教师由龙泉市教育局分配在城区学校任教,由丽水学院培养的小学全科教师由龙泉市教育局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定向培养教师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定向培养生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体检、考察合格,经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及工资待遇按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若不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龙泉市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78—7768067  7763727。

  附件:2021年龙泉市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1/6/16/art_1229426741_4665299.html

\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