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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21-05-31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结算辅助岗人员1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性别不限;

  (四)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财务管理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财务相关职称者优先录用;

  (六)熟悉办公软件和计算机基本操作;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

  1.报名要求:

  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复印件。

  报名邮箱:283001405@qq.com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580-2580797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具体考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分排列,确定预录取名单。

  4.体检

  预录用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体验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试用期

  试用期2个月

  7.其他

  (1)本次招聘凡未按时报名或参加考试、体检、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薪酬待遇:工资待遇实行绩效管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三部分组成,共计年收入约65000元左右(不含部分福利待遇)。

  (4)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zsrlzy.zhoushan.gov.cn/content/news/show/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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