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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及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21-05-2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及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及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及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3名、司法辅助人员2名,具体详见文末《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9日至2001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体详见文末《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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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及文字写作等能力。

  (2)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确定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一起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本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本单位同一职务序列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湖州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相应核减岗位。

  (四)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平台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消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咨询电话:

  南太湖法院政治部:0572-212862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9日
  点击下载>>>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文章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1/5/19/art_1229208499_58927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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