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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舟山市委办公室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2020-11-16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下半年舟山市委办公室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下午16:00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0年下半年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包括:

  舟山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为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办公场所位于舟山市行政中心。

  舟山市调研服务中心为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办公场所位于舟山市行政中心。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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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并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zsswbrs@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由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0113、监督电话:0580-2280070。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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