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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引进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发布:2019-11-1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招聘92人,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定于11月23日(周六)至25日(周一)举行。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以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 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持有相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可先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非师范类“双一流”普通高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温州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岗位(报名时无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但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普通高校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时无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但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招聘92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岗位一览表及资历要求将于2019年11月26日前另行公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招聘公告另行公布,市直公办与民办学校两者不得兼报。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浙江师范大学专场

  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定于11月23日(周六)至25日(周一)举行,其中,现场确认、面谈等环节定于11月23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4:00在浙师大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举行。

  1. 发布公告。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各招聘学校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

  2. 网上报名。2019年11月19日起,应聘人员可登陆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只咨询不进行网上报名,则报名无效。建议有意向的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以免现场网络问题等其他原因错过报名机会。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

  3.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于11月23日上午9:00,携带个人简历、空白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毕业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师范生证明、成绩单、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到招聘会现场和报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面谈。在此期间,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各学校根据资格初审、面谈情况,于11月23日下午4:00-5:00期间按1:2或者1:3确定考核建议人选,通知考核建议人选填写纸质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锁定考核建议人选。在此期间,已被锁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考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未被锁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4.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各学校对锁定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

  5.考核。各学校自行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录用对象。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二)温州大学专场

  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定于11月30日(周六)至12月2日(周一)举行,其中,现场确认、面谈等环节定于11月30日(周六)上午9:00在温州大学体育馆二楼羽毛球场举行。

  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程序同浙师大专场,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起,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考核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录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优秀考生调剂录用

  市直属公办学校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考核成绩高于75分(含75分)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在本次直属民办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可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录用

  拟录用对象名单在各学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办理录用手续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解除协议。拟录用人员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并按用人单位约定的时间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十、其他告知事项

  1. 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 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和各学校网站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3. 咨询和投诉电话

  (1)咨询电话: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0577—86793105;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0577—86611119;温州外国语学校0577—55589673;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问题咨询0577—88286875。

  (2)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4. 本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浙师大民办岗位】浙师大直属民办学校岗位一览表.xlsx

  温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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