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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后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规定

发布:2019-08-0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无论是在国考还是在省考,部分岗位是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很多初涉公考的考生对这个概念很陌生,完全不知道的占大多数。这个最低服务年限到底说的是什么?在服务年限内可以辞职重新报考吗?为了帮助考生快速、准确的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本文将重点解释最低服务年限问题。目前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尚未发布,考生可先参照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

  问: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一般五年(含试用期),具体以招考单位要求为准。

  1、指经过考察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岗位所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以5年为例,就是指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5年,这5年包括1年的试用期。在这五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不允许调动或者向更高一级别的单位继续考取。

  2、《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的内容为“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立法目的是为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并规范任职定级工作,限制公务员辞职。

  3、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4、因此,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但是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放弃录用。

  以上就是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对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后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规定给出的具体解释。制度有其强硬的一面,但在当前情况下也有存在的必要性,各位考生在进行考试前也要认清公务员工作的本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而不是自己享清福。考生在报名选报职位时,一定要看清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尤其不要忽视“备注”一栏。应切合自身情况,慎重作出抉择,切莫为了成为公务员而盲目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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