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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改革后,事业单位还值不值得考?

发布:2019-06-1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事业单位的改革如火如荼的进行,距离总体目标的时间点2020年越来越近了,事业单位分类即将完成,事业单位人员的出路在哪里?小编先从事业单位的类别到改革后的变化,分别给大家说一说:
  一、目前事业单位的分类
  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分别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
  二、改革后的几大变化
  1.身份的转变;事业单位改革后,将会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人员管理方式改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实行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即职员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3.工资方式变:制定基本工资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实施绩效工资。
  三、事业单位改革的安置原则
  1.人员编制精简
  因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多部门可能会进行人员的精简,预计精简大概在20%左右,因为还有“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的要求,所以事业单位中受到此影响的就是合同工,也就是临时工了。
  2.清理其他合同制人员
  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
  3.全面清理辞退临时工
  临近退休人员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四、改革后人员去向
  1.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这个去向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
  ①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②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差异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面临的问题不同,改革重点也不同,需要区分情况实施不同的改革举措。
  其实,不管怎么改革,可能是朝着良性的方面进行改革,对于有意向从事事业单位的人员来说,事业编制改革的影响并不大,不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整体格局,仍然是偏好稳定工作,未来事业单位对于人员的素质要求会进一步的提高,以后事业编制只会越来越难考。如果有想考事业的想法,还是得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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