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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福利待遇再次提高后,假如触犯这些规定,“铁饭碗”不保!

发布:2019-06-04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新公务员已经落地上线规定了,小编认为:新公务员法和就老公务员法相比,除了待遇,职务职级并行,加班补助增加外,最大的不同莫过于人性化的惩罚分明制度。致使有人说:公务员饭碗是越来越铁!也有人反驳:公务员福利已经大打折扣,大不如以前!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人,看事情就是不一样。到底好不好,有多好?恐怕也只有体制内的公务员朋友才能说清楚。
  新公务员上线后,可能大家提的最多就是所带来的“好处”,可能没太注意“坏处”有哪些?即使你可能已经是公务员,或者是在备考路上的公务员。以下这几点,一定要注意了: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部门安排调遣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上这几点同样是新公务员法里面的“亮点”,希望大家严格遵守里面的规章制度,做个合格称职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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