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8年海宁市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8-11-2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海宁市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劳务派遣)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海昌街道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
  2.报名地点: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电话:0573—87289093。
  三、招聘条件
  1.海宁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与人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各类复印件请自备)。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