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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金华义乌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发布:2018-06-2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金华义乌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浙江金华义乌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8〕12号),现将义乌市2018年定向培养招生基层农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8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义乌市户籍,有意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三、招生名额与专业
  共招生6名,其中农学4名,农林经济管理2名,本科层次,学制四年。
  四、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11。
  1、填报志愿:所有符合一、二、三段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每一段提供名单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市农林局。
  农学专业选考科目为化学、生物、物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选考科目不限。
  2.体检:市农林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市农林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林局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市农林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市农林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2018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我市乡镇农技服务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市农林局、人力社保局商乡镇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2018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不按协议回我市定向培养单位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咨询市农林局办公室(电话:0579-89906928);也可咨询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兼传真)。
  义乌市农林局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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