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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7-12-29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15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上虞教师进修学校致远楼401、402室(上虞区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上虞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7〕127号)和《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虞公政治〔2017〕234号)等有关规定,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115名,具体用人单位、职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微信、微博公众号查询:
  1、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hangyu.gov.cn/
  2、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网上服务中心“公告栏”
  网址:http://www.sxsyga.gov.cn
  3、“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
  4、“上虞公安”微博公众号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事业和警务辅助岗位;
  2、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常住户口(以2018年1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1月6日至2000年1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文职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勤务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退役士兵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以上文化程度;
  (二)资格条件
  详见《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或曾在该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2年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9、截止到2018年1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上虞教师进修学校致远楼401、402室(上虞区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3、报名时,需提交《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在相关网站或公众号上自行下载),同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退役士兵还需提交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
  1、按照“边报名、边审核”的要求,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和身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2、工作人员对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现场再次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知识、经济、管理等。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案件分析题等。
  2、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统一划定。
  3、参加笔试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号、座位号参加考试,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核对无误进入考场,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4、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试场编组、考生须知等事项,于2018年1月10日在“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网上服务中心”公告栏、“上虞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体能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笔试成绩和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考生须知等事项,于2018年1月20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
  3、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核对无误进入考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4、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三)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入围体能测试的人员放弃体能测试,或有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1、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能测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考生须知等事项,于2018年1月25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
  3、参加面试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经核对无误进入考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也可当晚21时后登录“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查询。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或有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下同)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体检须知等事项,于2018年1月30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地点另时通知。
  3、参加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参加体检。
  4、体检标准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7、入围体检的人员放弃体检,或有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复检人员待复检结果出来后另行公布)及有关事项于2018年2月4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
  3、考察按《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或考察中有疑问且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则相应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公示、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汇总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落实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就餐费用自理。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聘用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于2018年2月26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有此情况不再实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1、确定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均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按公告中的时间节点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务必引起重视,及时登录关注。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于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招聘职位取消后,将及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需要改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9日下午4时之前前往上虞区金盾劳务服务中心(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7号1号楼1518室)重新报名,并换领《准考证》。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X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项目只测试一次。
  5、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6、招聘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网上服务中心”网站“公告栏”中查询。
  附件:1、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2、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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