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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11-11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月25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生可参考2016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 2016年11月25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月25日,咨询电话:0577—88966608、88966637;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温州市绣山路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201室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在考试前另行通知本人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满分100分)×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试采用百分制,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他告知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7.本公告公示期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11月18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2016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 2016年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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