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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7人 12月3日起报名

发布:2015-11-24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启动。本次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名。
  12月3日-12月4日报名
  2015年12月3日、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考者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工作经历证据(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东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汽车东站南200米,振兴路(东端)609号一楼]报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交考务费40元。组织报名的工作人员对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料(资料不全者作不合格处理)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和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号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结合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笔试时间初定于12月12日,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东阳市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岗位(2)的,还需加试电脑打字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按已核减的职位)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前三天,入围面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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