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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宁市中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2015-07-15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海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5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7月29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医院人事科(海宁市长埭路177号)。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海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需求,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zjgwyw.org/)现就海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7月29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海宁市中医院人事科(海宁市长埭路177号)。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及户籍要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宁市中医院人事科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海宁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入围考察对象在海宁市卫生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宁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卫生局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咨询电话:0573-89260264、0573-87017381
  监督电话:0573-87017301
  投诉电话:0573-89232899
  海宁市卫生局网站:
http://wsj.haining.gov.cn/
  海宁市人才网:
http://www.hnrc.gov.cn/
  附件:海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数量
户籍
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备 注
中医科1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
本科
1
不限
副主任中医师
18-45周岁(1969年7月27日-1997年 7月27日期间出生)
中医科2
中医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结合
硕士
1
不限
 
18-40周岁(1974年7月27日-1997年 7月27日期间出生)
中医科3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肿瘤方向)
硕士
2
不限
 
18-40周岁(1974年7月27日-1997年 7月27日期间出生)
临床科室
临床医学(眼科学)/中西医结合
硕士
1
不限
 
18-40周岁(1974年7月27日-1997年 7月27日期间出生)
  海宁市卫生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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