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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2015-07-08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153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0时-7月17日24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含网络管理)、心理健康、档案管理的,分专业统一进行笔试;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统一进行以“特殊教育学”为主要内容的笔试。笔试时间:7月26日(周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原文如下--
  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市教育局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全额事业编制学科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153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3.身体、心理健康。
  (二)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
  具备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1.全市未初次就业的2015届温州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未初次就业的2015届温州市外生源在温高校就读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未初次就业的2015届温州籍和在温高校就读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4.具有鹿城、瓯海、龙湾(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户口的(以2015年7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不含已在民办学校实行人事代理对象)就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5.2014、2015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温州籍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面向社会其他人员的招聘条件
  具体年龄、专业经历和户籍等条件要求见《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5年7月15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0时-7月17日24时。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系统(网址:
http://rczp.wzer.net)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18日8时-7月20日24时。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网上提供图片)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0时-7月21日24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0时-7月22日24时。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是否参加考试的确认。
  5.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5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市教育局(地址:市府路490号)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人员在2015年7月24日9时-7月26日14时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系统(
http://rczp.wzer.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录程序及办法
  考试分别进行两轮。第一轮、第二轮考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70%。
  (一)第一轮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第一轮考试分类进行专业笔试或技能考试,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
  1.专业笔试时间:7月26日(周日)下午3:00-5: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含网络管理)、心理健康、档案管理的,分专业统一进行笔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统一进行以“特殊教育学”为主要内容的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占20%)和本专业知识(占80%),满分100分。专业笔试试卷委托考试专业机构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2.技能考试:须参加技能考试的岗位具体详见《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在温州教育网公布。
  温州市艺术学校音乐、美术方向教师的第一轮技能考试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第二轮考试。
  (二)资格复查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进行。
  时间:2015年7月30日(周四)-7月31日(周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温州市教育局一楼教育服务大厅。通过资格复查的人员登录招聘系统,可进行网上查询。
  资格复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需要院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3)2014、2015届毕业生提供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籍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三)第二轮考试
  采取分专业考评的形式进行,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
  教师类岗位进行上课、基本素养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20%;非教师类岗位进行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70%。具体考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第二轮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第二轮考试前24小时,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向市教育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第二轮考试资格的,其空缺在该岗位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第二轮考试成绩亦相同,教师类岗位的以上课成绩高者优先,非教师类岗位则另行加试。教师类岗位的上课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非教师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体检。体检对象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30%+第二轮考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负。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网和温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的直属公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师资优化配置要求统筹安排。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凡属于教师岗位的,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五)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温州教育网址:
www.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1717室,0577-88639615;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教育局监察室1711室,0577-88635200;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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