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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加强依法治国

发布:2015-07-03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得分低是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提高申论分数,也就成了无数考生的梦想。解决申论低分黑洞的前提是找准问题的病根,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org/)整理了最新的申论热点,希望考生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加强依法治国
  【背景链接】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制定得过于笼统,法律本身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在执行中缺乏可行性。在法律体系内部,由于对立法活动协调和监督不够,对某些过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不能依法治国,将会破坏国家治理秩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因此,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对社会稳定、安定团结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具体措施]
  一、立法部门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加强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
  二、行政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其次,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定期举行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行政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能力。
  三、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
  四、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势,让每个公民都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在法制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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