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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鹿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公告

发布:2015-06-1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鹿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3日至25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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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充实优秀的卫生人才力量,经研究决定,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12家卫生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四)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鹿城区卫计系统除外)满五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五)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6月23日。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3日至25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鹿城区卫计局(宽带路7号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须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在编在岗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签署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粘贴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至2015年6月25日下午17时30分。
  (4)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选调岗位的笔试资格。
  (5)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同一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因选调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有关报名人员在通知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统一进行以《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3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各岗位笔试专业详见《2015年鹿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各岗位考试专业一览表》(附件2)
  3、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5年7月11日
  上午 9:00-11:00  《医学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岗位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7日9时-2015年7月11日15时
  登录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
www.wzlc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名次请登录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
  相关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择岗和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
www.lucheng.gov.cn)、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www.wzlcks.com)、鹿城区卫生局网站(www.lcwsj.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将统一进行择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拟调动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调动单位。确定岗位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其他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区卫生局网站。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5)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8202157  (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附件:
  1、《2015年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2015年鹿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各岗位考试专业一览表
  3、《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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