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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市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发布:2015-05-14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0名,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312办公室(塔山路105号)。
  --原文如下--
  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0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象山户籍;
  3、适合男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0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年薪约30000元(含五险),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312办公室(塔山路105号),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3801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先体能测试,合格者再面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附件: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报名表
  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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