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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市永嘉县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发布:2015-05-07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173名,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永嘉县卫生局一楼大厅。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原文如下--
  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选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73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招聘(选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分别详见《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和《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对象:永嘉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全省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2015年毕业生);具有永嘉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本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除外);部分岗位放宽户籍、生源地范围的,具体详见附件。
  2、选聘对象限永嘉县卫生系统现在编在岗满三年的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含试用期)。
  上述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通过尚未领证的人员,可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报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招聘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选聘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为2015年5月15日。报考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4)规定执行。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卫生局一楼大厅。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招聘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选聘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选聘对象免考务费),并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5月25日到县卫生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公共卫生岗位(岗位代码061、063、076)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考计划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考计划。其他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笔试
  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则需另行加试。
  选聘岗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同一单位同一学科的医技人员参加选聘,且有两名及以上入围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聘一人。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报考永嘉县血站检验(代码030)、护士岗位(代码031)的体检对象确定为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予聘用。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招聘对象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永嘉县卫生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考有关信息在永嘉县卫生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二)对本招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永嘉县卫生局政工科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577-67205786
  附件:1. 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 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 2015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永嘉县卫生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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