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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实习指导教师公告

发布:2015-04-1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实习指导教师4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2∶30,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资源市场2号楼1楼(海州东路548号)。笔试内容为岗位理论基础知识。
  --原文如下--
  2015年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实习指导教师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习指导教师4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zjgwyw.org/)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资源市场2号楼1楼(海州东路548号)。
  二、招聘条件、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计划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年龄为18-30周岁(1984年4月18日-1997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的,如被聘用须在报到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15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版)(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数
招聘条件和要求
普通车床
实习指导教师
1
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车工技师及以上;
数控铣床
实习指导教师
1
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数铣(或加工中心)技师及以上;
数控车床
实习指导教师
1
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数车技师及以上;
烹饪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1
烹饪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中式烹调师高级工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初审: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初审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岗位理论基础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技能操作对象。
  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技能操作:
  普通车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技能操作为:普通车床加工;
  数控铣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技能操作为:数控铣床加工;
  数控车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技能操作为:数控车床加工;
  烹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技能操作为:热菜、冷菜和雕刻。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技能操作成绩40%计算确定。
  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等,以技能操作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技能操作成绩再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教育网、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相应岗位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入围面试、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及递补对象等在海宁市教育网公示。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215860,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21223
  海宁教育网:
www.zjhnedu.com
  海宁市人才网:
www.hnrc.gov.cn
  海 宁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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