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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州市吴兴区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2015-01-16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月21日上午8:30-下午16:00,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现场报名一天。
  --原文如下--
  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人数
  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其中,初中教师8名,小学教师38名)。
  二、招聘对象
  1.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含三县两区)的2013、2014、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和高考第一批次录取高校的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2.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含三县两区)的2013、2014、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且本科为师范类或高考第一批次录取的非师范类。
  三、招聘对象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⑵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⑶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⑷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基本对口,所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学科对应。
  ⑸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20日。
  2.附加条件(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
  ⑵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获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以1/2计);
  ⑶担任过校、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或班级主要领导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院团委委员;校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1年及以上;
  ⑷大学期间获得过与应聘学科对应的由权威专业机构组织的专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前6名)。
  注:硕士研究生只需符合基本条件⑴-⑸项即可。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简章:在湖州人才网、吴兴人力资源网、吴兴教育在线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月21日上午8:30-下午16:00,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现场报名一天。
  ⑵报名程序:毕业生填写好《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请自行下载,1式2份),到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每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先到招聘学校进行初审,招聘学校对照条件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校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签署意见,确定参加学校“综合能力测评”对象。
  ⑶报名材料:应届生凭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⑤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高校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高校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或高校第一批次录取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普通话合格证书(中小学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⑦符合“附加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聘书或学校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历届生凭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师范类毕业生提供高校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提供高校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或高校第一批次录取证明;⑥符合“附加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聘书或学校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⑷开考比例:符合参加学校“综合能力测评”对象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某一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或核减相应职数。为鼓励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工作,农村学校开考比例放宽到1:2;专业性强的体育(羽毛球方向)放宽到1:2。
  3.综合能力测评:在区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学校组织“综合能力测评”。考评形式:文化类学科测评课堂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得分即为综合能力测评总分;技能类学科(主要指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测评教学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占综合能力测评总分的20%,课堂教学能力占综合能力测评的80%(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⑴“教学基本功”考核。针对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考生。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学科教学基本技能技巧,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⑵“课堂教学能力”考评。原则上通过上课的形式进行。同一职位确因报考人数过多(达到7人及以上)时,该职位可通过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评报考对象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以及教师的课堂教学素养,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学校提出面试人选:招聘学校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推荐面试人选参加区统一组织的面试。综合能力测评分低于60分作为不合格对象,不能列为参加区统一组织的面试人选;某一职位达不到1:2推荐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或核减相应职数。
  5.区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统一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区统一面试成绩低于60分作为不合格对象,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按照学校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占30%、区统一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职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以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分数高者为先)。
  6.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9.关于递补: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在参加区统一组织面试且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无递补人选,取消该职位或核减相应职数。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10.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历届生签订《吴兴区教师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11.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采用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或在录用前出现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五、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吴兴区公开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2289372
  0572-2289281(周一至周五)
  附件:1.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兴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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