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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第三批)

发布:2015-01-04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招聘教师102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11日~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鄞州区教师进修学校(高教园区南区(鄞州)学府路5号鄞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1月1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原文如下--
  2015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2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zj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39所学校。具体招聘学校、职位(学科)、人数详见附件1。
  其中,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体育2名、初中科学3名、初中社会1名;
  小学语文(1) 11名、小学语文(2)10名、小学语文(3)10名、小学语文(4)10名、小学数学(1)10名、小学数学(2)9名、小学英语8名、小学计算机1名、小学音乐4名、小学体育9名、小学美术6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心理学1名、小学书法1名。
  应聘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学科)规定的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到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4.应聘者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和201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③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按教师资格证书对应的学科报考)。
  ④音乐大学、音乐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音乐院校)毕业生报考音乐职位,体育大学、体育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体育院校)毕业生报考体育职位,美术大学、美术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美术院校)毕业生报考美术职位,生源或户籍不限。
  ⑤浙江省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
  5.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1日~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师进修学校(高教园区南区(鄞州)学府路5号鄞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可乘坐公交21、159、166、363、367、369至鄞州教育中心站或宁波城市学院/鄞州教育中心站下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南侧)。
  3.报名要求:报考者可先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3)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证明)、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的家庭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现户口簿(户籍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资格审核。如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需填写岗位(学校名称)志愿表。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闭卷,百分制。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1月1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2B铅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2015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招聘教师公告”栏(下同)和鄞州教育网 (www.yzjy.gov.cn)查询。
  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无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招考通告栏和鄞州教育网公布。
  (三)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百分制。未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和面试成绩4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试讲)成绩也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区教育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与区教育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在区教育部门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若出现招聘职位名额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015学年开学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具体工作岗位按填报志愿表分配,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择两个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聘用。具体地说,按照平行志愿聘用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两个平行志愿学校,如果符合A志愿学校,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学校,符合条件即被录取。如A、B志愿都没有聘用,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调配,如不服从调配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 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525740、87525748
  监督电话:87525252
  附件:1.2015学年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招聘需求表
  2.报考专业要求
  3.2015学年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4.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教师招聘岗位志愿表
  5. 报名材料清单
  6. 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宁波 市 鄞 州 区 教 育 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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