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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练习(41)

发布:2014-12-2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中,定义判断出现过单定义判断和多定义判断两种形式,较之单定义判断,多定义判断难度较大,有一定的测评深度。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org/)整理了一系列定义判断练习,供考生参考,考生同时可结合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考。
  1.特设性修改,是指为了使某个科学理论免遭被否证的危险,对该理论进行修改或者增加一些新的假定,使该理论不具有可否证性或者可检验性。
  下列属于特设性修改的是(    )。
  A.托勒密体系的学者为了使“地心说”符合观察到的天体运行数据,不断增加本轮的数目。到16世纪,托勒密体系的本轮总数一直增加到80个
  B.亚里士多德的信徒为了坚持一切天体都是完美球体的学说,提出月球上存在的不可检测的物质充满了凹处,使得月球仍然保持完美球体形状
  C.爱因斯坦为了研究特别大和特别快的物体,修改了牛顿的绝对时空体系,提出了相对时空体系,其中包括光速不变论和质量可变论
  D.黎曼等通过修改欧氏几何的第五条公理,创造出了非欧几何学,把数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2.政治不服从:非暴力政治斗争的一种,一般指个人或群体针对政治权威而表现出来的某种消极或逆向的态度和行为。
  下列属于政治不服从的是(  )。
  A.不参加执政党
  B.不买政府公债
  C.公开地故意地拒绝执行官方机构命令
  D.选民对选举人大代表表现出的冷漠
  3.民法规定,一项允诺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方法作出。所谓明示是行为人直接将自主决定的意思表示于外的允诺方法,包括口头明示和书面明示。
  下列不属于明示范畴的是(    )。
  A.用户以通话形式申请提供服务
  B.用户到营业厅办理信用卡手续
  C.开车到收费停车场停车
  D.授权朋友办理服务申请
  4.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
  A.当事人妈妈,法院法医鉴定员
  B.当事人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5.选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被列入选民名单和持有选民证件的公民。
  以下可能是选民的是(    )。
  A.差3天满18周岁的小刘
  B.在押故意杀人犯李某
  C.在街边卖水果的王某
  D.汪某因某原因未进行登记,不持有选民证件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A【解析】本题的“种差”是目的:使理论不被否证;行为:修改或增加假定;结果:该理论不能被否决。根据这个种差,B不可选,不符合结果的种差。C不可选,因为符合目的的种差,也不符合结果的种差。D不可选,不符合目的的和结果的种差。正确答案是A,完全符合三个种差。
  2.C【解析】A、B两项属于政治不合作,D项属于政治冷漠。只有C项属于政治不服从。故选C。
  3.C【解析】要注意到本题是选择不符合条件的论断。本题的“属”是“方法”,根据此点无从选择,所有选项都是方法。“种差”是方式:“直接”;性质:表示于外;方法:口头或书面。A、B、D都不能选,符合所有的种差条件,只有可以选,因为不符合方法的种差,不是口头或书面的任何之一的方式。所以正确答案是C。
  4.C【解析】根据题意,回避制度针对的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司法工作人员。而C项中住在法院隔壁的同学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5.C【解析】根据题意,选民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①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被列入选民名单;③持有选民证件。A项中未成年人不具有选法权和被选举权;B项中在押罪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也不具有选举权;D项既然不持有选民证件自然不是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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