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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嵊州市卫生系统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

发布:2014-11-07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浙江省嵊州市卫生系统2015年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110 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8日至2015年1月16日,报名地点: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嵊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紧缺专业采用面试方法,着重测试综合素质。高层次人才采用考核方法,着重测试专业理论、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原文如下--
  浙江省嵊州市卫生系统2015年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人才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市卫生系统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有关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对象及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应聘条件要求,详见《嵊州市卫生系统2015年紧缺专业招聘岗位表》、《嵊州市卫生系统201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共14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市14个医疗卫生机构20个岗位,共招聘110 名工作人员,所有招聘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范围
  (1)高层次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个别紧缺
  专业放宽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上述研究生应于2015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执(专)业资格证书(或已考试通过)。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毕业生应于2015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毕业两年及以上的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执(专)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条件
  1. 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现行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各单位岗位具体报考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8日至2015年1月16日,逾期不在受理。报名地点: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0575-83332806)、嵊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市人民医院职位,联系电:0575-83022199)。每人需自行打印报名表一份,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执(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但考试合格被聘用的对象,须各种证件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有要求的职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但考试合格被聘用的对象,须各种证件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毕业两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允许按1:1比例面试(考核)。
  (二)面试(考核)。紧缺专业采用面试方法,着重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高层次人才采用考核方法,着重测试专业理论、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考核)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递补
  应聘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
  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聘用人员按市统一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待遇。
  四、工作单位落实
  紧缺专业需要选择单位的聘用对象,按报考职位的面试(考核)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一)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卫生局网站(<
http://www.szwsw.gov.cn/>)
  嵊州人才网(
http://www.szrcw.com.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七、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0575-83332806(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
  (二)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1:嵊州市卫生系统201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
  附件2:嵊州市卫生系统2015年紧缺专业招聘岗位表
  附件3:嵊州市卫生系统2015年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嵊州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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