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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2014-06-04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201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第11号)有关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为确保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5日9:00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括苍路537号原丽水军分区大院内)
  资格复审时,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团中央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的人员提供相关《志愿服务证》、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格式详见《201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4月16日,“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1.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
  3.除丽水日报社记者编辑、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游泳教练岗位外,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定于6月7日(周六)举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4.丽水日报社记者编辑岗位,面试定于6月8日(周日)举行,面试由实践操作(新闻采写)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践操作(新闻采写)占面试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40%。
  5.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游泳教练岗位,面试暂定于6月21日(周六)举行,面试采取专业技术测试、带队能力测试与训练教案设计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30%、训练教案设计占30%、带队能力测试占40%。
  专业技能测试:测试2-3项专业技术及成绩,每种泳姿距离50米,内容由现场考官抽取决定。
  训练教案设计:由考官现场抽取试题内容,应聘者根据试题内容在20分内完成一堂训练课的教案。
  带队能力测试:根据训练教案内容,实施一堂训练课,训练课时间为30分钟,训练对象为游泳运动员。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78-2091220    0578-2091237
  附件:201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名单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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