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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政法委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13-06-07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做好政法、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平安临安”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本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热爱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工作扎实,乐于奉献,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
  三、报考要求
  1、专业要求:文秘、汉语言文学、法学(法律)等相关专业;
  2、其他要求:需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口头表达能力,并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四、基本程序
  1、报名审核。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应当事先征求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意见,并请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报名。
  2、笔试。笔试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前,入围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
  4、考察。按笔试成绩的60%,加上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委政法委组成考察组对入选对象进行考察,并确定拟选调人员。
  5、公示和转任。对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截止6月2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处(市政府5号楼三楼305室)。
  3、提供材料:报名人员请在临安人才网自行下载《政法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后交于报名现场,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咨询电话:63817697。
  附件:政法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临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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