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3年嵊州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2013-04-28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2013年嵊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嵊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已公布,现将面试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9日;面试时间为:5月19日;面试后组织体检。请有关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5月8日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招考单位领取资格复审通知。报考乡镇机关的考生于5月8日上午9:00——11:30,到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公务员管理科(剡城路369号)领取资格复审通知书。
  3、资格复审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各级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