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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13-02-2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系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国有资产投资、股权和房屋租赁管理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w.org)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指标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宁波大市范围内常住户口人员(不含高校就学落户),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具有国家/省计算机一级及以上证书;
  4、需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相关职称和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
  5、专业条件:专业符合的,需具有1年及以上实际工作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对口的经历;专业不符合的,需具有2年及以上实际工作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对口相关的经历。
  6、工作经历时间统一计算到2013年2月底。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8、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确定。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三楼305室或304室(宁波市江东区舟孟北路58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先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应聘岗位相关登记表(附件2、3)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证书、专业工作经历及职务证明、户口簿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每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6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具体由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通知考生本人。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3月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采用百分制。考试纪律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附件4。
  3、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天之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http://gxs.nbyz.gov.cn/)和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人事招考通告”相应招聘公告栏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招聘岗位前6名进入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1、面试由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岗适应度测评
  人岗适应度测评采取相关指标计分的办法进行,由应聘者提供下列原始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以备查考计分。人岗适应度测评分为10分,其中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且驾龄1年及以上的记2分,驾龄不满1年的计1分;②专业技术职称(与招聘岗位对口)中级以上的计2分,助师级专业技术职称(与招聘岗位对口)的计1分;③本科以上学历的计2分,大专学历的计1分;④中共党员的计2分;⑤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中层以上职务的记2分,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记1分。
  以上人岗适应测定涉及年限的,均以报名第一日作为截止日。
  (五)综合成绩分
  总分按笔试成绩分的50%、面试成绩分的40%加上人岗适应度测评分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人岗适应度测评分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公司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如产生空缺名额从应聘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考察、录取
  考察工作由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经笔试、面试、人岗适度测定、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等额录取应招岗位人数,如产生空缺名额从应聘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上述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欺骗瞒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待遇
  聘用人员的年薪4.5-5.5万元左右,具体按聘用后所从事的岗位确定,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87740596,87757212监督电话:96178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基本情况表
  附件2: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附件3:人岗适应度测评登记表
  附件4: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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