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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政法干警文化课历年真题及命题趋势

发布:2012-09-06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的文化课部分按照不同的学历设置了不同的考试科目,专科学历考《文化综合》,本科学历考《民法学》,硕士学历考专业综合知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在此对各科目历年来的考试真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今年将考内容作科学分析,以期对考生有所益处。
  一、专业综合
  (一)专业综合Ⅰ
  1.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总体特点
  (1)个别题目难度增加
  虽然大部分题直接考查基本法律知识,但和往年不同的是,2011年有个别题目难度较大,考生应该注意这一特点,对一些刑法民法理论要吃透,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
  例题:警察甲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柴某时,因柴某拒不开口,就用警棍击打其头部,致其瘫痪,对甲的行为应当(   )。
  A.以刑讯逼供罪从重处罚
  B.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D.以刑讯逼供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答案】B。解析:《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根据该条规定,致人伤残、死亡的应该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本题虽然也是考法条,但考查的比较有深度,考生应该注意吃透法条。
  (2)试卷的调整
  以往的试卷都是刑法和民法严格分开,分为明显的两部分,先是刑法试题,然后是民法试题。而2011年的试卷是刑法民法合在一起,不过题型题量并未改变。
  (3)直接考查法条和基本概念
  2011年大部分题仍然直接考查法条和基本概念,如:
  例题:下列选项中,可能适用缓刑的是(   )。
  A.甲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B.乙因破坏选举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3年
  C.丙因组织残疾人乞讨被判处6个月拘役
  D.丁刑满释放1个月后故意报复伤害证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答案】C。解析:《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 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本题直接考查法条,这样的题很多,考生复习时注意对法条的记忆理解十分必要。
  2.命题趋势
  专业综合Ⅰ是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中难度比较大的一科。就往年考试情况来说,专业综合Ⅰ是应试者倾注大量心血的科目。由于刑法学和民法学知识点庞杂,覆盖面广,与实际生活联系紧密,很多题目都要求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解答,因此考生复习起来就会有很大困难。可以说,专业综合Ⅰ是应试者拉开分数差距的关键科目。
  3.各部分具体特点
  刑法学具体考点包括导论,犯罪概念,犯罪构成,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刑罚的概念和种类,量刑,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消灭制度,刑法各论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民法学具体考点包括导论,民事法律关系,公民(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与期间,物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共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权概述,合同,人身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
  (二)专业综合Ⅱ
  1.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Ⅱ》总体特点
  (1)法理与法制史侧重考查基本概念和知识点,难度不大
  2011年法理学与法制史的试题依然延续往年的难度和风格,考查基本的概念和知识点。
  例题1:在法律推理中,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是(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   C.类比推理   D.由个案得出一般原则的推理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各类推理的概念,只要考生平时对这些概念有所了解,就可以知道B为正确答案。
  在复习法理学和法制史的时候,应记忆一些基本概念。
  (2)题型题量不变
  2011年专业综合Ⅱ试卷在题型题量上没有变化,依然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和论述题五个题型。在法理学、宪法学和法制史三个具体学科题量的划分上,也基本保持平均。这些都表明对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Ⅱ的考查趋于稳定,这有助于考生的备考与复习。
  (3)宪法试题侧重考查基本法条
  宪法学和民法、刑法等学科一样,侧重考查基本法条。
  例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补选之前,暂时代理国家主席职位的是(   )。
  A.中共中央总书记                  B.国务院总理
  C.全国政协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答案】D。解析:《宪法》第8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故复习宪法学时应侧重记忆一些重点法条。
  2.各学科具体特点
  法理学具体考点包括绪论,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作用,法律制定,法律体系,法律要素,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法律实施,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治,法与社会。
  宪法学具体考点包括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中国法制史具体考点包括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隋、唐、宋法律制度,元、明、清法律制度,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3.命题趋势
  政法干警招录改革专业综合Ⅱ考试真题中各学科所占比例相差不大,表明政法干警招录改革专业综合Ⅱ考试中对各学科的考查比较平均,没有特别明显的倾向性,考生复习时应当一视同仁,不可厚此薄彼。
  二、文化综合
  1.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总体特点
  (1)历史部分重在考查标志性事件
  著名的历史战役,典型的历史制度、重要的历史人物和事件、经典的历史刊物、重要的历史文件等考点备受命题人青睐。
  例题: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形成于(   )。
  A.西汉       B.隋代
  C.唐代       D.宋代
  (2)题型题量和学科分布
  2010年和2011年《文化综合》部分题目都为41道,其中单选题35道。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的整体学科分布特点是:历史、地理、政治三科齐头并进,占据主导。
  【答案】B。解析:隋文帝时,废除了魏晋以来选官上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3)地理部分重在考查我国地理国情、国策和法规以及国土开发和整治措施
  例题:营造长江中上游防护林的首要目的是(   )。
  A.调节气候                     B.防风固沙
  C.保持水土                     D.维持生物多样性
  【答案】C。解析: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主要目的是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遏制水土流失。
  (4)政治部分重在考查运用多种政治理论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例题:我国沿海水城富营养化已经构成严重的海水问题。某地勇于创新富营养化的生态修复途径,通过养殖大型藻类以有效吸收大量存在的溶解态氮磷营养物质,既修复了富营养化环境,又形成了食用性的海产品。这说明了(   )。
  A.污染物总是可以转化为资源实现再利用
  B.思想创新是实现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的基础
  C.人类作用自然的行为完全遵循“循环经济”要求而发展
  D.合理利用自然规律,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可以统一的
  【答案】D
  备考风向标:一级备考:历史、地理、政治
  二级备考:经济、哲学
  2.各学科具体特点
  历史部分在2010年和2011年真题中的题量都为14题,2010年真题中9道考查了中国历史,5道考查了外国历史。2011年真题中7道考查了中国历史,7道考查了外国历史,因此考生需对中外历史知识都要有一定掌握,而外国历史题量的加重也值得考生多久注意。
  地理部分是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常识中比重较大的科目,题量仅少于历史部分。地理部分2010年和2011年真题的题量都为13题,政法干警考试考试地理部分的考查重点主要体现在读图能力和地理基础知识的储备两方面。
  政治、哲学、经济部分在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常识中题量占到40%,政治和经济部分是其中的重点,哲学部分所占比例很小,因此考生可投入较小的精力在哲学部分,主要准备政治和经济部分。
  3.命题趋势
  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部分的题目设计是比较下功夫的,许多题目与当年时事联系紧密,这就要求考生不能死记硬背,而是要加强灵活运用知识和注意提取重要时事内容的能力。
  三、民法学
  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总体特点
  (1)考点与往年真题考点相似或重复
  (2)题型题量和学科分布
  2011年题型题量的变化是《民法》试卷的首要特点。2011年的《民法》试卷,题型有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跟往年相比,取消了判断题。单选题的数量从往年的30道增加为35道,但是总题量还是减少了5道。总体来看,总题量的减少,使得考生有更充足的时间来答卷。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的具体学科分布特点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和继承法齐头并进,占据主导。
  (3)试题侧重考查民法基本知识,难度不大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部分的题目设计难度不大,侧重考查一些基本的民法知识,主要集中在《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和《婚姻法》也有部分试题。考生只要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和重点法条即可解题。
  例题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几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2.各学科具体特点
  民法通则部分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学中比重最大的部分,每年都是民法学考试中的最主要部分,是基础中的基础。
  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部分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学中所占比例仅次于民法通则,物权法和继承法的考查主要在案例分析题中涉及,而合同法的考查主要出现在选择题和判断题之中。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学部分侧重点是法律的具体应用,合同、物权和继承关系与生活息息相关,命题多从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入手。
  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知识产权法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常识中题量较小,只有婚姻法和知识产权法每年都会考到,而侵权责任法是2010年施行的新法律,可以预见其比重会逐渐加大,因此考生应在侵权责任法方面多下功夫。
  3.命题趋势
  政法干警民法学命题内容与去年保持高度一致,考查的知识点也是从细微考点到综合考点的层层递进,以主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的民法理论知识进行了细致而综合的考查,有效的达到了测试考生准确理解和运用民法知识的能力的目的。故今年考生在进行民法学的学习中也要以此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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