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金华市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问题解答

发布:2011-05-27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落户手续?
    答: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必须是本人人事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才可办理,人事档案一般在7月初至8月底会寄到。报到时须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
    (3)、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带三份空白协议书)。
    (4)、需办理落户的凭户口迁移证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录(聘)用证明一式二份(金华人才网(
www.jhrcsc.com)人才交流中心表格下载处可下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办理。
    属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录用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有市人事局下达的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增人指标卡或公务员录用名单。
    2、怎样查询到档情况?
    答:(1)自助查询:点击金华人才网
WWW.jhrcsc.com,首页“档案查询”栏目输入有关信息进行查询。
    (2)电话查询:0579—82467527。
    3、人事档案未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是否会过期作废?
    答:毕业生报到和落户均可以在当年的12月底以前办理,不会作废(但户口迁移证注明的迁往地与实际迁往地不符的除外)。
    4、成教、自考毕业生的就业报到手续如何办理?
    答:全市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成教、自考毕业生可以申领《就业报到证》,凭毕业证书和就业协议书,到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然后凭《就业报到证》到有关县(市、区)和市直用人单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5、户口能否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
    答:用人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如无集体户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挂靠的,可将户口迁入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办理挂靠手续时凭人才中心出具的“集体户挂靠接收函”,去江南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女性户口挂靠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并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6、已与金华的企业签约,报到证和人事档案都是转往金华的,现在想到外地或原籍就业,该怎样办理?
    答:凭你与金华企业的解约证明和外地或原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调档函,即可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
    7、已与外地的企业签约,现想到金华就业,怎么办理?
    答:凭你与外地企业的解约证明,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来后,即可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8、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党委管理吗?
    答:如果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党委管理,但必须先调入人事档案并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转入,凭学校组织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党委开具接收函,再到金华市委组织部转入。(学校组织介绍信开具转入名称为金华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党委)
    9、档案管理和户口管理需要费用吗?
    答:经物价部门批准,档案管理费每年180元,人才中心集体户管理费每年120元。对自主创业、困难家庭、参加“三支一扶”和未就业毕业生,凭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认定可免交两年档案管理费。
    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