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及聘用人员性质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县政府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县政府重点构建的综合性投融资、建设与经营的平台。本次招聘人员属建设集团下属企业职工。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用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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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
设备动力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具备机电、自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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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建设管理 |
2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给排水、工民建、土木工程、建筑经济、建筑工程管理 |
具备工程预决算、施工管理、投资管理技能。(男性不少于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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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公司 |
设备动力 |
3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具备机电、自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技能。(男性不少于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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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建设管理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给排水、工民建、土木工程、建筑经济、建筑工程管理 |
具备工程预决算、施工管理、投资管理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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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管理 |
2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环境工程、环境保护与治理、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水环境监测与保护 |
男性不少于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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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下属单位 |
工程建设管理 |
3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城镇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水电暖通、装饰装璜、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工民建、土木工程 |
男性不少于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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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日制大专以上且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城镇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水电暖通、装饰装璜、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工民建、土木工程 |
在市政公用、房地产或建筑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中级以上职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且不受招考计划1:2比例限制(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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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建设管理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 |
园林绿化、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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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
1 |
全日制大专且会计师以上职称 |
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
要求是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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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员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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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文秘 |
3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专业不限 |
男性不少于2人 |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2岁(196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新安东路139号),联系人:黄红琴;联系电话:64810324。
3、报名方法: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的职位将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在市政公用、房地产或建筑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中级以上职称者不受1:2招考计划限制,下同)。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12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新安东路139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70%和3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上午8:00—10:00,地点在中共淳安县委党校教学楼。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以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实际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3天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临检时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对象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聘期内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九、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进入面试、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千岛湖新闻网公司子站上公布。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本公告由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