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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招聘简章(第二批)

发布:2010-11-13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2名。其中:男6名、女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户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具有吃苦耐劳、奉献和创新精神,懂宁波方言,会电脑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附加分条件:
  1、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分加6分。
  2、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分加3分。
  3、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笔试分加3分。
  4、具有洪塘街道村级后备干部资格的,笔试分加4分。
  5、具有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的,笔试分加3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根据加分条件,选择其中一项加分。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洪塘辖区的需提供房产证及村(社区)居住证明,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需当场填写《江北区洪塘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指标数。
  报名地点:洪塘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洪塘西路15号)。
  (二)笔试。考场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男、女招聘指标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男、女各前9名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特殊原因要复检的,经街道同意,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按照招录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不合格应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进行考察。
  (六)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574—83092077、87563410
  联系人:范老师、方老师
  洪塘街道党工委
  洪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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